秋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再提示
时间:2023-09-12关注:
近期,全国多地因强降雨和台风引发山体滑坡、泥石流、山洪等次生灾害,造成多起野外施工作业和山区生产经营场所重大人员伤亡事件,国家防总办、国务院安委办近期下发了《关于深刻吸取近期灾害教训 切实做好汛期野外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报》(国汛办电〔2023〕130号),各地要结合非煤矿山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一要克服麻痹思想、懈怠心态、厌战情绪、侥幸心理。今年汛期持续时间长、极端天气多、灾害影响大,各级监管监察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要慎终如始,继续保持高度警觉,把防汛工作当作当前第一要务,须臾不能放松。二要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坚持两个至上,把防范重特大事故作为工作重心,进一步研判分析本地区、本企业是否存在极端天气可能引发重大灾害的风险点,特别是处于高陡边坡、山谷汇水区、山坡或山脚滑坡风险区、地表的洼陷区、雨水冲刷区等区域,要再次进行风险辨识评估,提前采取预防措施。要组织力量对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情况开展“回头看”,切实查明矿山周边采空区空间分布、老窑积水等情况。三要立即开展秋季防汛专项排查。在强降雨和台风来临之前和之后加强隐患排查,及时采取防范应对措施。结合强降雨及雨水冲刷、渗透及浸泡等对矿山的影响,露天矿山重点排查边坡是否稳定,是否存在滑坡坍塌风险,道路是否满足安全行车需要等;地下矿山要重点排查涌水量是否异常、排水能力是否满足要求,是否有裂隙水突水风险、是否存在浸润水导致冒顶片帮风险等;尾矿库要重点排查坝体是否稳定,是否存在贯穿性裂缝、拉沟、坍塌,库水位是否超过警戒水位,浸润线是否超过警戒值等。四要坚持不安全不复工、不排查不复工。因汛停产的矿山,必须开展汛后的排查检查,全面分析研判汛后致灾因素变化情况,强化检测、巡查、观察,严格做到不排查不复工、风险未查清不复工、隐患未治理不复工,坚决防止企业带病复工,带病生产。五要落实秋汛预警“叫应”机制。各级监管监察部门要密切关注秋汛灾情,完善监测预警手段,落实监测预警责任人。落实临警、预警、响警、处警、应警机制,及时向矿山企业发布秋汛预警预报信息,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和及时撤人避险。督促矿山企业加强秋汛期间值班值守,严格落实矿领导 24 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发生险情第一时间上报。六要加大检查监察力度。各级监管监察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在非煤矿山综合整治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中,结合实际开展全方位检查监察,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制定汛期安全生产相应的应急预案,预案是否切合实际,是否开展应急演练,是否明确紧急撤离路线,是否做好物资、装备、队伍等准备;是否落实极端天气停产撤人规定,是否按要求反馈防汛有关工作信息等。对拒不执行极端天气停产撤人规定、阳奉阴违的,要加大打击力度,利用通报、曝光、联合惩戒、黑名单等措施,加大矿山企业的违法成本。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非煤监察司,2023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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