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科普:制药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
时间:2023-09-19关注:
制药企业的消防火灾事故时有发生,电气线路老化、动火作业不规范、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不当、消防设施设备不完好等,都有可能引发火灾,甚至发生爆炸、中毒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笔者结合多年从事药品生产、研究开发、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经验,结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等,对人员、管理、硬件、软件等各方面进行较全面的分析,并列举了消防安全的隐患,提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请各位制药行业同仁商榷。
制药企业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暨法定代表人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副主任由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担任,安委会成员包括公司各副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应明确消防安全的归口职能管理部门。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指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归口管理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须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书,同时电焊气焊应取得应急管理部门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只对消防设施进行监控操作时可以持初级工证书,对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时需持中级工及以上证书。需建立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训练演练。 新改扩建时按照《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申报审批、备案,办理开工许可证;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把好消防安全关口。 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单位应逐级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按照消防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至少七条)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至少八条)消防安全职责,并且消防安全管理人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重大问题;明确消控室值班人员职责;加强对全员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落实全员消防责任制和全员消防意识。重点单位除履行消防法规定的一般单位七条职责外,还应当履行重点单位的四项职责。 存在有建筑物的租赁、承包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情况时,合同应明确各方的消防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和人员。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包括对“人” “物” “行为”的12项制度和一项兜底规定。 培训是提高从业人员知识和技能的有效捷径。消防法第十七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该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明确负责培训的机构和人员,明确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和岗位,保障教育培训工作经费,按法规要求必须对如下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控室操作人员、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人员,特有工种人员须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如电工、焊接工、油漆工等。重点单位至少每年对每名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具备“三个四”的能力,一是“四懂”、二是“四会”、三是具备“四个能力”,提升全员消防技能。 企业应分析火灾危险性、判断建筑类别,并设计出各建(构)筑的消防安全布局、防火间距,防火防爆、防火分区、耐火等级、防火分隔构件、建筑装修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和火灾耐火极限、安全疏散,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识、消防供电和布线、消防电梯、消防车道和消防救援场地;应配置消防给水设施和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建筑灭火器,消防控制室需配备火灾自动报警器、消防联动控制器、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话总机、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以及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预警系统等。 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如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经常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消防安全标志齐全。 在重点消防部位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硬件、软件的严格管理。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 危化品存储未按照原则存储。如未按照理化性质、存储禁忌和灭火方法不同分别采用隔离、隔开或分离存放;未分别设置相应的消防设施,未配备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和器材,电气未达到相应级别的防火防爆性能,仓库的配电箱、电气开关箱设置在仓库内部、未设置人体静电消除装置、消防配电线路暗敷时未穿在金属管内、未敷设在不燃性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未大于30mm,库内危化品存储柜未设置通风口并排向室外、库内货架未可靠的接地,未按照其MSDS选择合适的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安装位置和高度未考虑危化品挥发点以及挥发后气体的密度,未设定报警限值、未定期对探测报警装置校准,报警装置未与事故风机连锁;危化品仓库门口未设置150mm-300mm的门槛或漫坡。 具有可燃粉尘、可燃气体区域的隐患:(1)净化有爆炸危险粉尘的干式除尘器和过滤器未布置于系统的负压段;具备连续或定期清灰功能且风量不大于15000m3/h、集尘斗储尘量小于60kg的干式除尘器和过滤器,未设置在单独房间内,且未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2)散发可燃气体的房间未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报警参数设置不恰当或未与应急排风装置连锁或风量不适合;(3)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或蒸气,未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或采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未采取防静电措施;(4)可燃气体探测器设置位置未考虑其密度大小致使设置位置不正确;(5)报警设定值的低限未在LEL的5-25%范围,报警信号未与排风机的启停联锁;(6)在房间门口或方便操作处未设置排风机的手动紧急开关;(7)通风橱、试剂柜等存放有燃烧或爆炸危险气体、蒸气和粉尘的排风管道未采用金属材料,未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没有直接通向室外安全地点,管道没有采用暗设;(8)甲、乙类厂房或实验区空气不应循环使用、丙类厂房内含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粉尘、纤维的空气,在循环使用前应经净化处理,并应使空气中的含尘浓度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5%;(9)危化品暂存间未设置火灾自动监测装置,设置的灭火喷淋系统的喷淋强度低于15L/(min·m2)、持续喷淋时间达不到90分钟;(10)存放区域电气、灯具等不符合防爆、消防用电要求,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不全;(11)对产生静电的场所,未配置静电防护用品,重点防火、防爆作业区的入口处,未设计人体导除静电装置;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与电气和电子系统的接地装置共用时其工频接地电阻超过10Ω;独立的安全保护接地电阻应≥4欧、共用接地体接地电阻超过1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超过了1Ω,专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大于了4Ω;供电线路、火灾联动控制线路使用了阻火型而未采用耐火型电线电缆;控制室的端子板每个接线端子接线超过了2根、导线余量短、控制器的主电源没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或未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模块设置在电气控制柜(箱)内等不合规的现象。 动火作业未办理动火证、未进行环境分析、未设置消防警示标志、未采取有效防火分隔措施、电动自行车充电未使用安全自动充断电装置、使用不符合新规范的插排插座或多个插线板串联使用、仓库内存放物料不符合“五距”要求、仓储场所每月未每月进行防火检查,各部门每周未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m范围内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仓库内电动叉车充电存在安全隐患、消防配电线路明敷时未穿金属导管或未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 各种消防台账不齐全、记录不及时;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的安全标志设置不全、张贴位置不准确、组合式安全标志顺序错误、安全标志褪色;危化品库、暂存间、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未张贴管理制度、未明确责任人、无应急处置卡;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未每半年检测;各系统部件的维护保养周期与规范不符。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国家管控的重点,也是消防事故的发多单位,在日常工作中,企业每一位人员均是消防安全责任的主体,应自觉维护消防设施,杜绝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