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常见问题
  •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16关注:129

    摘要

    一、人员聚集场所严禁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位贮存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
    二、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要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三、易燃易爆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贮存易燃易爆物品要按照性质分类、分开储存,并设置明显标志,注明品名、危险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五、库存易燃易爆物品垛与垛之间不小于0.8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8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1.2米。

    六、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七、易燃易爆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来源声明:本文章系云南技能人才培训网编辑原创或采编整理,如需转载请注明。以上内容部分(包含图片、文字)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与本站联系。
    首页 电话115288489748 电话213888147524 微信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