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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南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时间:2024-02-14关注:270

    摘要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第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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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规定,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一、考证类别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考证要求

    (一)初训:未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二)换证:已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证书有效期已到期的持证人员。

    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指从事危险化工工艺过程操作及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维修、维护的作业。

    1、光气及光气化工艺作业:

    2、氯碱电解工艺作业:

    3、氯化工艺作业:

    4、硝化工艺作业:

    5、合成氨工艺作业:

    6、裂解(裂化)工艺作业::

    7、氟化工艺作业:

    8、加氢工艺作业:

    9、重氮化工艺作业:

    10、氧化工艺作业:

    11、过氧化工艺作业:

    12、胺基化工艺作业:

    13、磺化工艺作业:

    14、聚合工艺作业:

    15、烷基化工艺作业:

    16、新型煤化工工艺作业:

    17、电石生产工艺作业:

    18、偶氮化工艺作业:

    19、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

    20、危险化学品仓储作业:

    为落实国家安全政策法规的要求,切实提高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强化人员的安全意识,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培训对象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含新员工、继续教育员工,班组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是指危化品管理人员,包括厂长经理、生产厂长经理、仓库保管人员。危险化学品生产一线员工(危化品操作工)、危化品采购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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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的高危险性决定了特种作业人员应该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并且履行相应的安全职责。

    氯化工艺作业人员,指的是在采用氯化工艺的生产单位中从事安全风险较大的工艺操作从业人员,主要指氯储存、气化和氯化反应岗位的操作人员。


    一、氯化工艺作业人员的素质要求

    氯化工艺特种作业人员应接受安全和技能培训,具备所从事的作业活动相适应的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具体要求如下: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4)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5)具备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氯化工艺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氯化工艺作业人员在企业中既是安全生产的受益者又是安全生产的责任者,因此,其应当严格遵守岗位安全职责,明确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氯化工艺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岗位安全操作知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2)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

    (3)按照工艺操作规程操作,认真做好记录,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并及时报告。

    (4)做好各种生产设备与工具的保养工作,保持作业场所清洁,搞好文明生产。

    (5)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

    (6)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向检察部门反映或举报。


    ※复习与总结※

    1.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 13690)等。

    3.从业人员享受劳动保护权、安全生产知情权等11项安全生产权利,同时从业人员应履行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等6项安全生产义务。

    4.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岗位安全职责,明确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履行自己的职责。


    模拟考试题

    一、单选题

    1.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17 ·

    氧化工艺作业操作资格培训考核教材

    A.群防群控

    B.安全优先

    C.综合治理

    2.下列不属于从业人员应享受的安全生产权利的是()。

    D.防治结合

    A.劳动保护权B.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权

    C.违章指挥权D.批评、检举和控告权

    3.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A.1

    B.1.5

    C.2

    D.3

    二、多选题

    1.根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A.批评

    B.检举

    C.控告

    D.整改

    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将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列为特种作业,下列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的有()。

    A.氧化工艺作业B.胺基化工艺作业

    C.过氧化工艺作业D.硫化工艺作业

    三、判断题

    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2.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 )

    3.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不应当认定为工伤。( )

    四、简答题

    1.《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哪些情形的可以视同工伤

    2.简述氢化工艺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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