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扎实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时间:2024-03-08关注:
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昌宁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多部门协调联动深入13乡镇,突出运输、经营存储、销售三个重点环节和元旦、春节、元宵节三个重要时段,对辖区2户烟花爆竹批发企业、88户零售店和县城农贸市场及超市开展了两轮全覆盖安全专项检查,确保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形势稳定。在元旦春节期间,昌宁县未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高度重视安全监管。按照应急部、省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省市关于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局党委高度重视,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将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工作作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加强沟通协调,确保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坚决防范涉及烟花爆竹的各类事故和恶性事件发生。
深化批发企业和零售店治理。结合县职能部门随机检查和市应急管理局抽查发现问题,县应急管理局持续推进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按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暂行)》等要求,严格实施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经营许可,从严查处未经许可批发、零售烟花爆竹行为,及时发现并处理4户“下店上住”零售店,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按时完成市应急局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坚决关闭取缔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不断提高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宣传教育,提高公共安全意识。利用街天和乡镇赶集时段,组织开展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存储、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引导群众购买正规合格产品。进一步完善安全警示标志,在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及周边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安全警示标志,坚决制止在经营场所及周边试放烟花爆竹等不安全行为。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在广大群众中营造安全谨慎燃放的浓厚氛围。
保持态势严格执法。认真开展烟花爆竹旺季专项整治行动,始终坚持“严查、严管、严处、严罚”,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有效遏制一般事故,着力实现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坚决防范烟花爆竹事故发生。通过安全基础条件、安全设备配置、外部安全距离、安全制度落实等隐患排查检查,现场提出存在问题200余条,收缴各类过期烟花爆竹产品365封(盘、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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