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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建房消防治理的六个重点和七个必须

    时间:2022-05-30关注:89

    摘要

    村居自建房多次发生火灾,国务院安委会发出通知,至9月底,在全国部署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为方便各自建房主自查,靠山屯整理了治理的六个重点和问题整改的七个必须,供参考。


    一、治理的范围
    具有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功能之一,且住宿人员达到10人及以上的自建房。
    二、治理的六个重点
    1、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
    2、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房,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完全防火分隔。
    3、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及其蓄电池在室内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及其设置的雨棚与建筑外窗、安全出口直接相邻。
    4、每层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自建房、屋顶承重构件和楼板为可燃材料的自建房、建筑层数为4层及以上的自建房,疏散楼梯少于2部,首层安全出口少于2个。
    5、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
    6、用于租住的自建房内设置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库、设置液氨制冷剂的冷库,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自建房设置居住场所。
    三、问题整改的七个必须
    1、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其他易燃材料,违规设置室外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雨棚,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的,必须拆除;
    2、对居住区域与其他区域,或居住区域内各房间未完全分隔的,必须砌墙或安装防火门进行分隔;
    3、对电动车及蓄电池在室内停放、充电的,必须搬移至室外
    4、对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不足的,必须按要求增设
    5、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区域内设置的居住场所,或租住场所内设置不符合要求的冷库,必须搬离
    6、凡未按要求整改的,必须减少居住人数,或停止生产、停止营业、停止租住。
    7、对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室内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消防设施器材不完好有效等其他问题隐患,必须限期改正
    相关要求:
    灭火能力建设。住宿人员30人及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建立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住宿人员30人以下的明确专门人员,落实培训演练、值班值守、多户联防等工作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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