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消防培训
  • 云南省消防工程师培训:消防水箱如何布置?

    时间:2022-10-08关注:620

    摘要

    消防水箱

    1.采用高压给水系统时,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当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应设高位消防水箱,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

    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立方米;

    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立方米;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立方米。

    (2) 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应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

    当建筑不超过100米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07mpa;

    当建筑超过100米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15mpa。

    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上述静压要求时,应设增压设施。

    (3) 并联给水方式的分区消防水箱容量应与高位消防水箱相同。

    (4) 消防用水与其它用水合用的水箱,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被他用的技术措施。

    来源声明:本文章系云南技能人才培训网编辑原创或采编整理,如需转载请注明。以上内容部分(包含图片、文字)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与本站联系。
    首页 电话115288489748 电话213888147524 微信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