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强化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监管
时间:2023-01-13关注:
春节将至,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已进入旺季,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3个月以来,西山区提前谋划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管理工作。
2022年10月27日开始,西山区安委办组织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召开西山区布设2023年春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工作会议,按照“统一规划、合理设点、总量控制、方便群众、确保安全”原则,合理布设西山辖区烟花爆竹零售点销售位置并进行商讨,确定烟花爆竹零售点具体位置,按照《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及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2022年11月上旬,西山区完成零售布点工作,并通过西山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关于西山区2023年春节烟花爆竹零售许可申请工作的公告》,经过遴选考试后,最终确定52名符合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点位负责人,并按照规定组织52名零售点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专项培训和应急演练。此外,西山辖区内52个零售点全部采用统一制作的零售烟花爆竹安全存放仓。销售开始后,每个摊点需统一悬挂“西山区烟花爆竹销售点”和“禁止在销售点周围燃放烟花爆竹”布标,悬挂各销售点负责人与西山区应急管理局签署的《西山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承诺告知书》,52个点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样式、颜色统一的防静电服、安全管理人员佩戴醒目的“安全劝导员”袖标。
2023年烟花爆竹销售时间是1月11日至2月5日。1月10日,西山区安委办印发《西山区烟花爆竹领域岁末年初“三个集中”整治方案》,成立西山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对2023年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进行再次安排部署,明确检查范围和时间,落实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从1月11日起,西山区应急管理局通过聘请专家、日常执法检查等方式,从零售经营户警示标志、安全员证书、仓储安全、消防救援设施等方面展开多次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求零售经营户立行立改。 此外,督促零售店(点)认真落实以下几项安全措施:
一、严格安全承诺制度,在各摊点张贴承诺并公布举报电话,引导市民对照承诺书,对各零售点经营超规格烟花爆竹产品、未落实安全防控责任等进行监督举报。 二、每个零售点配备1名安全劝导员,对摊点周围80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导制止,避免引起爆摊事故。 三、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零售店(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其他从业人员需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未按规定取证的一律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四、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属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是零售店(点)第一责任人,销售旺季经营期间,零售店(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全时段在现场进行安全管理,确保零售店(点)安全。 五、不得向无成人陪同的未成年人销售烟花爆竹。 六、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备齐消防水、灭火器,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处置。 七、加大安全投入,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八、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大宗购买实名登记制度。各烟花爆竹零售点要建立烟花爆竹大宗购买登记台账,对购买5箱及以上的要查验身份信息并进行实名登记,发现可疑购买行为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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