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动态(第33期)
时间:2023-09-22关注:
省安委办召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视频调度会议
9月13日,省安委办召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视频调度会议,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杨永耀出席并讲话。会议通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情况,昆明、玉溪、大理3个州(市)作汇报发言。杨永耀要求,一要继续做好汛期安全防范。紧盯旅游景区、在建工程、基础设施、尾矿库等薄弱环节,将防汛责任和“1262”叫应机制覆盖到每一个基层单位,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二要突出抓好假日安全管控。提前研判中秋国庆假期事故特点规律和重大风险隐患,紧盯客车(船)、旅游车(船)、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船舶,突出高速公路、国省道以及农村山区、湖区等重点路段(水域),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旅游场所、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较大危险性的旅游项目(设备)风险研判和防控措施。三要扎实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安委办职能作用,指导督促、配合支持住建部门,聚焦对象、问题、时间,特别是针对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问题环境和“9小场所”,迅速开展全省城镇燃气大起底排查和全链条整治。
省应急管理厅召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精准严格执法推进会
近日,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召开全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推进视频会。会议通报1—7月全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情况,昆明、保山、安宁分别作交流发言。会议指出,目前我省部分地区对重大事故隐患执法力度不足,运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展线上执法推广运用力度不够,执法力量薄弱。会议强调,要紧扣全国、我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全面运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展线上精准严格执法,进一步提升执法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对企业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
文山州提前完成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文山州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安排部署,按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暨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依托“互联网+执法”系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联合州市场监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形成多部门联合执法监管新模式。组成8个联合精准执法检查组,对辖区内各县(市)重大事故专项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推进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辖区行业监管领域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炼、工贸企业进行抽查。对于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取对象,坚持“闭环式”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的7家企业,依法进行立案查处。认真梳理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根据部门抽查事项清单,制订本部门2023年度抽查计划3个,制订2023年本部门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3个,抽查企业15户;牵头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2个,抽查企业4户;制定方案5个,抽查企业19户,系统抽选执法人员32人次。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已于8月之前全部执行办结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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