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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燃气管道投产置换的前期准备与过程管理

    时间:2023-10-30关注:421

    摘要

    一、置换特性及要求

    间接置换法使用的惰性气体是氮气。间接置换法的优点是安全可靠,缺点是费用昂贵、顺序繁多,用气量大时很难供应,故一般很少采用。

    直接置换法操作方便、迅速,在新建管道与原有燃气管道连通后,即可利用JBB001置换特性燃气的工作压力直接排放管内空气,当置换到管道内燃气含量达到合格标准(取及要求样合格)后,即可正式投产使用。

    用燃气置换空气时,其最高置换压力不超过4.9×10⁴Pa。一般情况下,中压管道置换采用(0.98~1.96)x10⁴Pa的压力;低压管道置换采用原低压管道的工作压力。置换管段末端取气样化验分析,当含氧量不大于2%,通气置换为合格。

    二、管道竣工验收要求

    (一)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条件

    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3)工程资料齐全。

    (4)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证书。

    (5)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自检结果予以确认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6)工程施工中,工程质量检验合格,检验记录完整。

    (二)整体竣工资料管理

    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应与工程建设过程同步,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做好整理和移交工作。整体工程竣工资料宜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依据文件

    (1)工程项目建议书、申请报告及审批文件、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文件、施工图和其他建设文件。

    (2)工程项目建设合同文件、招投标文件、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量清单等。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注册文件、报建审核书、报建图、竣工测量验收合格证、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交工技术文件

    (1)施工资质证书。

    (2)图样会审记录、技术交底记录、工程变更单(图)、施工组织设计等。

    (3)开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工程保证书等。

    (4)重大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报告。

    (5)材料、设备、仪表等的出厂的合格证明、材质书或检验报告。

    (6)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焊接记录、管道吹扫记录、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阀门试验记录、电气仪表工程的安装调试记录等。

    (7)竣工图样:竣工图应反映隐蔽工程、实际安装定位、设计中未包含的项目、燃气管道与其他市政设施特殊处理的位置等。竣工图的测量中,管道、设备的平面测量误差应小于±10cm。

    三、置换前燃气装置的设置要求

    (一)调压装置设置要求

    调压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自然条件和周围环境许可时,宜设置在露天环境中,但应设置围墙、护栏或车挡。

    (2)设置在地上单独的调压箱(悬挂式)内时,对居民和商业用户燃气进口压力不应大于0.4MPa;对工业用户(包括锅炉房)燃气进口压力不应大于0.8MPa。

    (3)设置在地上单独的调压柜(落地式)内时,对居民、商业用户和工业用户(包括锅炉房)燃气进口压力不宜大于1.6MPa。

    (4)当受到地上条件限制,且调压装置进口压力不大于0.4MPa时,可设置在地下单独的建筑物内或地下单独的箱体内。

    (5)液化石油气和相对密度大于0.75的燃气调压装置不得设于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和地下单独的箱体内。

    (二)调压箱(悬挂式)设置要求

    调压箱的箱底距地坪的高度宜为1.0~1.2m,可安装在用气建筑物的外墙壁上或悬挂于专用的支架上;当安装在用气建筑物的外墙上时,调压器进出口管径不宜大于DN50mm。调压箱到建筑物的门、窗或其他通向室内的孔槽的水平净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调压器进口燃气压力不大于0.4MPa时,不应小于1.5m。

    (2)当调压器进口燃气压力大于0.4MPa时,不应小于3.0m。

    调压箱不应安装在建筑物的窗下和阳台下的墙上,不应安装在室内通风机进风口所在的墙上。安装调压箱的墙体应为永久性的实体墙,其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调压箱上应有自然通风孔。

    (三)调压柜(落地式)设置要求

    调压柜应单独设置在牢固的基础上,柜底距地坪高度宜为0.3m,距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水平净距应符合表9-1的规定。

    (2)当建筑物(含重要公共建筑)的某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实体墙,且建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时,燃气进口压力级别为中压A或中压B的调压柜一侧或两侧(非平行),可贴靠上述外墙设置。

    (3)当达不到上表净距要求时,采取有效措施,可适当缩小净距。

    体积大于1.5m3的调压柜应有爆炸泄压口,爆炸泄压口不应小于上盖或最大柜壁面积的50%(以较大者为准);爆炸泄压口宜设在上盖上;通风口面积可包括在计算爆炸泄压口面积内。

    调压柜上应有自然通风口,当燃气相对密度大于0.75时,应在柜体上、下各设1%柜底面积的通风口;调压柜四周应设护栏。当燃气相对密度不大于0.75时,可仅在柜体上部设4%柜底面积的通风口;调压柜四周宜设护栏。

    (四)地下调压箱设置要求

    地下调压箱不宜设置在城镇道路下,距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水平净距应符合表3-1的规定。

    地下调压箱上应有自然通风口,当燃气相对密度大于0.75时,应在柜体上、下各设1%柜底面积的通风口。当燃气相对密度不大于0.75时,可仅在柜体上部设4%柜底面积的通风口;调压柜四周宜设护栏。

    安装地下调压箱的位置应能满足调压器安全装置的安装要求。地下调压箱设计应方便检修。地下调压箱应有防腐保护。

    (五)单独用户的专用调压装置设置要求

    当商业用户调压装置进口压力不大于0.4MPa,或工业用户(包括锅炉)调压装置进口压力不大于0.8MPa时,可设置在用气建筑物专用单层毗连建筑物内,该建筑物与相邻建筑应用无门窗和洞口的防火墙隔开,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水平净距应符合表3-1的规定。该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具有轻型结构屋顶爆炸泄压口及向外开启的门窗。地面应采用撞击时不会产生火花的材料。室内通风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应少于2次。室内电器、照明装置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GB50058—201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

    当调压装置进口压力不大于0.2MPa时,可设置在公共建筑的顶层房间内,房间应靠建筑外墙,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房间的上面或与其贴邻,房间内应设有连续通风装置,并能保证通风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少于3次。房间内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监控仪表及声、光报警装置。该装置应与通风设施和紧急切断阀连锁,并将信号引入该建筑物监控室。

    调压装置应设有超压自动切断保护装置。室外进口管道应设有阀门,并能在地面操作。调压装置和燃气管道应采用钢管焊接和法兰连接。

    当调压装置进口压力不大于0.4MPa,且调压器进出口管径不大于DN100mm时,可设置在用气建筑物的平屋顶上,并且应在屋顶承重结构受力允许的条件下,且该建筑物耐火等级也不应低于二级。建筑物应有通向屋顶的楼梯。调压箱、柜(或露天调压装置)与建筑物烟囱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5m。

    当调压装置进口压力不大于0.4MPa时,可设置在生产车间、锅炉房和其他工业生产用气房间内,或当调压装置进口压力不大于0.8MPa时,可设置在独立、单层建筑的生产车间或锅炉房内,并且调压器进出口管径不应大于DN80mm,调压装置宜设不燃烧体护栏。调压装置除在室内设进口阀门外,还应在室外引入管上设置阀门。

    另外,当调压器进出口管径大于DN80mm时,应将调压装置设置在用气建筑物的专用单层房间内。

    (六)调压器的选择要求

    调压器应能满足进口燃气的最高、最低压力的要求;调压器的压力差,应根据调压器前燃气管道的最低设计压力与调压器后燃气管道的设计压力的差值确定;调压器的计算流量,应按该调压器所承担的管网小时最大输送量的1.2倍确定。

    (七)调压站柜箱的工艺设计要求

    (1)连接未成环低压管网的区域调压站和供连续生产使用的用户调压装置宜设置备用调压器,其他情况下的调压器可不设备用。

    调压器的燃气进、出口管道之间应设旁通管,用户调压箱(悬挂式)可不设旁通管。

    (2)高压和次高压燃气调压站室外进、出口管道上必须设置阀门。中压燃气调压站室外进口管道上应设置阀门。

    (3)调压站室外进、出口管道上阀门距调压站的距离要求如下:

    ①当为地上单独建筑时,不宜小于10m,当为毗连建筑物时,不宜小于5m;

    ②当为调压柜时,不宜小于5m;

    ③当为露天调压装置时,不宜小于10m;

    ④当通向调压站的支管阀门距调压站小于100m时,室外支管阀门与调压站进口阀门可合为一个。

    (4)在调压器燃气入口处应安装过滤器。调压站内调压器及过滤器前后均应设置指示式压力表,调压器后应设置自动记录式压力仪表。

    (5)在调压器燃气入口(或出口)处,应设防止燃气出口压力过高的安全保护装置(当调压器本身带有安全保护装置时可不设)。

    (6)调压器的安全保护装置宜选用人工复位型。安全保护(放散或切断)装置必须设定启动压力值并具有足够的能力。启动压力应根据工艺要求确定,当工艺无特殊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当调压器出口为低压时,启动压力应使与低压管道直接相连的燃气用具处于安全工作压力以内。

    ②当调压器出口压力小于0.08MPa时,启动压力不应超过出口工作压力上限的50%。

    ③当调压器出口压力不小于0.08MPa,但不大于0.4MPa时,启动压力不应超过出口工作压力上限0.04MPa。

    ④当调压器出口压力大于0.4MPa时,启动压力不应超过出口工作压力上限的10%。

    (八)放散管的高度要求

    调压站放散管管口应高出其屋檐1.0m以上。

    调压柜的安全放散管管口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4m;设置在建筑物墙上的调压箱的安全放散管管口应高出该建筑物屋檐1.0m。

    地下调压站和地下调压箱的安全放散管管口也应按地上调压柜安全放散管管口的规定设置。

    注意:清洗管道吹扫用的放散管、指挥器的放散管与安全水封放散管属于同一工作压力时,允许将它们连接在同一放散管上。

    (九)调压站内调压器布置要求

    (1)调压器的水平安装高度应便于维护检修。

    (2)平行布置2台以上调压器时,相邻调压器外缘净距、调压器与墙面之间的净距和室内主要通道的宽度均宜大于0.8m。

    (十)地上式调压站建筑物设计要求

    地上式调压站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调压室与毗连房间之间应用实体隔墙隔开,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隔墙厚度不应小于24cm,且应两面抹灰;

    (2)隔墙内不得设置烟道和通风设备,调压室的其他墙壁也不得设有烟道;

    (3)隔墙有管道通过时,应采用填料密封或将墙洞用混凝土等材料填实。调压室及其他有漏气危险的房间,应采取自然通风措施,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应少于2次。

    城镇无人值守的燃气调压室电气防爆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058—201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调压室内的地面应采用撞击时不会产生火花的材料。

    调压室应有泄压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调压器室的门、窗与锅炉室的门、窗不应设置在建筑的同一侧。调压室的门、窗应向外开启,窗应设防护栏和防护网,重要调压站宜设保护围墙。

    设于空旷地带的调压站或采用高架遥测天线的调压站应单独设置避雷装置,其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0Ω。

    站内露天工艺装置区边缘距围墙不应小于10m;站内露天工艺装置区边缘距办公、生活建筑不应小于18m;站内露天工艺装置区边缘距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应小于20m。

    (十一)地下式调压站建筑物设计要求

    地下式调压站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m,建筑物结构宜采用混凝土整体浇筑结构。地下式调压站必须采取防水措施;在寒冷地区应采取防寒措施。调压室顶盖上必须设置两个呈对角位置的人孔,孔盖应能防止地表水侵人,室内地面应采用撞击时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并应在一侧人孔下的地坪设置集水坑,调压室顶盖应采用混凝土整体浇筑。

    (十二)临时放散火炬设置的技术要求

    放散火炬应设置在带气作业点的下风向,并应避开居民住宅、明火、高压架空电线等场所;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放散火炬的管道上应设置控制阀门、自动点火装置、防风和防回火装置。放散火炬应高出地面1.5m以上,放散燃烧时应有专人现场监护,严格控制火势;监护人员与放散火炬的水平距离宜大于25m。放散火炬现场应备有有效的消防器材。


    四、试运投产

    (一)编写调压站投运置换方案

    根据要求描述投运调压站的情况,确定置换方案编制依据是否正确、无错漏,选择适合的置换及检测方法,计划好置换时间及不可预见情况说明。

    (二)绘制调压站工艺流程图

    首先,在A3图纸上绘制流程图边框、标题栏。

    其次,在A3图纸上绘制场站设备和场站主要流程。对草图进行检查核对,无误后进行描图。描图工作完成后,将相关设备图例和文字一一对应绘制在图样右边适当位置,从上往下布置,并将设备材料按规定填写在设备材料表内。在图样上标注管线规格、阀门、设备的编号和型号规格。

    最后,按要求填写标题栏,并保持图样清晰整洁,比例适当,布局美观。

    (三)试运投产安全措施

    试运投产前,要对员工及相关方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在清管、置换期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管道两侧50m以内。

    天然气管道内空气置换应采用氮气或其他无腐蚀、无毒害性的惰性气体作为隔离介质,不同气体界面间宜采用隔离球或清管器隔离。天然气管道置换末端必须配备气体含量检测设备,当置换管道末端放空管口气体含氧量不大于2%时即可认为置换合格。

    试运投产期间,需要加强管道穿(跨)越点、地质敏感点、人口聚居点巡检。试生产运行正常后、管道竣工验收之前,应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安全验收评价机构不得与预评价为同一家机构,并应进行安全设施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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