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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昆明发布2025年三季度安全生产风险提示

    时间:2025-07-03关注:2

    摘要

    近期,昆明市安委办发布《关于2025年三季度安全生产风险的提示》,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矿山、文化和旅游、消防等10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提出建议,并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针对性研判风险、落实防范措施,着力推进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压减一般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交通运输

    三季度高温、强对流、强降雨等极端天气易发多发,易造成路面湿滑、道路损毁,高速公路、山区道路易发生道路运输事故。暑假期间群众出行出游增多,进出昆明车流较大,存在因长途驾驶、疲劳驾驶等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道路运输事故防控压力增加。轨道交通、水上交通运营在汛期也存在较大安全风险。

    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公安局交管支队等部门要联动气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密切监视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发布各类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关注极端天气对交通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要严格“两客一危一网”和微型车、电动自行车等车辆和各类船只的动态监管,加强对旅游包车、长途客车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禁渔船、自用船、农用机械等非法载客。加大高边坡、临水临崖路段,公路上部和侧边存在易垮落、坍塌山体和易受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威胁的路段、桥梁、隧道、涵洞、边坡、航道、码头(渡口)以及雨天急弯陡坡、路面积水等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复杂危险航道的巡查管控和监测值守力度,及时发现险情,科学安全消除隐患,不能保证通行通航安全的,要采取禁行禁航等必要管制措施。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轨道交通企业对运营线路、地铁车站出入口和相关重点部位、重点设施持续开展汛期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二、建筑施工

    三季度大风、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增多,对高处作业、悬挂作业、施工用电、基坑支护、起重机械、脚手架和临建板房影响较大,容易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基坑坍塌等事故。三季度正值暑期,部分学校、幼儿园集中开展校舍建设装修,叠加雨季汛期,存在安全风险。汛期前后,一些施工企业集中清理项目排水设施,易导致事故发生。特别是汛期容易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冲击掩埋房建、公路、水利等建设施工项目、员工宿地等突发事件。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教育体育、水务、国动办等部门要依职责督促房建、轨道交通、水电、公路、铁路、隧道建设、人防工程、校舍等施工项目全面排查施工营地、设备、物资场地、排渣场等周边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危险因素,及时采取撤离、搬迁等措施,主动避让。要加强隧道(洞)、深基坑及低洼施工作业现场的管理,严防施工作业现场淹水造成人员伤亡等事故发生。要加大对排水、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区域和岗位的巡查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各类隐患。要加强对隧道(洞)施工中突水突泥、冒顶塌方、爆炸、中毒等事故的防范,加强探测监控,强化支护措施。加强施工作业现场防灾保护工作,遇雷雨、暴雨、大风、高温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大型起重机械要采取抗风防滑措施。


    三、矿山

    进入雨季汛期,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度汛压力持续增大,易发生淹井、坍塌、漫顶、溃坝等事故,也因抽水等作业量增大而增加事故风险。

    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强力推进八条硬措施硬落实,严防涉矿事故发生。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等部门和涉矿县区要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防汛措施,全面落实防透水、防淹井、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措施,扎实开展水害防治工作,严防因暴雨、洪水、泥石流等引发淹井、边坡坍塌、尾矿库溃坝等事故发生。地下矿山要确保防排水系统安全可靠,突(溃)水和突(溃)泥等危险矿井要完善防突措施,坚决杜绝发生淹井(矿)事故。露天矿山要重点排查矿区及周边山体的地质灾害状况,要确保工作台阶、边坡及露天防排水稳定可靠。尾矿库要突出对坝体、排洪、排渗等系统的隐患排查,严控库区水位,确保最小干滩长度和安全超高满足设计要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要督促指导有矿产资源的县(市)区、开发区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行为。


    四、化工和危险化学品

    雨季汛期,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存储的危险化学品遇水受潮或高温易分解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安全风险较大。受市场因素、生产原料、工艺及设备等影响,动火作业、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较为频繁。加之雨季防雷击风险增大,汛期、暑期开停车、检维修行为增多,易导致事故发生。

    应急管理部门要联动工信、公安、交通运输、气象等部门,突出对西山区、晋宁区、安宁市、寻甸县等危险化学品集中重点县区和西山、晋宁、安宁3个化工园区,以及各类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安全管控。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认真开展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重要设施设备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监测监控和检查,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管控,确保不发生泄露、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事故。临江、临河、临坡生产储存设施要提前采取措施,加强场内外安全巡查,及时疏浚,确保通畅。对遇水受潮或高温不稳定、易分解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防潮、降温等措施,科学计划存量,确保储存安全。请发展改革委牵头,常态化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坚决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五、工贸

    进入汛期后,工贸企业,特别是高温熔融金属企业厂房一旦发生漏雨、飘雨、雨水倒灌进入冶炼炉、熔炼炉、电解槽、深井或电力等设施设备,易引发事故。在高温、高湿条件下,有毒有害气体易聚集在有限空间,作业人员防护不当或盲目施救均极易引发窒息、中毒事故。此外,高温条件下易引发粉尘爆炸事故。同时,一些企业的厂房、墙体因长期雨水冲刷和浸泡后稳定性差,有坍塌风险。

    应急管理部门要指导各地重点排查工贸企业的工作场所、隐蔽工程、坑槽沟池,液氨罐、围挡强等,严格落实高温熔体防遇水(潮)爆炸、毒害气体泄漏,料仓、厂房、墙体等防坍塌、掩埋,以及生产作业场所防内涝、淹没、雷击、触电、次生灾害等措施。同时要继续督促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行业领域企业对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主动开展隐患自检自查自改。要持续深化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确保风险防控到位。


    六、文化和旅游

    今年暑期,“火把节狂欢季”等各类民族文化活动、演出展览、旅游外出活动多,石林、云南民族村等景区景点和长虫山、海晏村、梁王山等网红“打卡点”客流量持续加大,景区景点和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复杂。文博场所、温泉冰雪、剧本娱乐、影剧院等重点场所和漂流、蹦极、划船、玻璃栈道、“步步惊心”和山地越野车辆等涉水、涉空、涉山类旅游项目存在安全风险。加之大风和强降水等极端天气影响,旅游景区景点存在山洪、落石、雷击、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安全风险。

    文化和旅游部门要牵头抓实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务、林草、市场监管、园林绿化、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依职责抓实本行业、本系统涉及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深刻汲取近年来全国多地三季度发生的涉旅事故教训,对旅游景区、风景名胜区、水利风景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城市公园等地点进行全面排查,严格落实景区景点、人员密集场所、游乐设施的防洪水、防泥石流、防坍塌、防雷电等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各类观光车辆(船艇)、客运索道、特种设备、玻璃栈道等安全运营管理,存在风险的区域要坚决封闭,禁止游客进入。要对季节性、时段性“网红”景区景点和大观公园、翠湖公园等场所可能出现的“大客流”,结合实际采取预约错峰、分流限流、分区管理等措施,提前做好游客疏散、安置救护等准备,严防人员滞留和拥挤踩踏。


    七、燃气

    三季度气温进一步升高,燃气管道设施设备受温差影响,管内压力升高,导致密封失效或管道破裂,存在泄露风险。瓶装液化气胶管在高温下易老化龟裂、松动脱落,造成燃气泄露,引发事故。同时,随着夏季餐饮活动明显增多,特别是夜间餐饮消费活跃,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大排档、小吃店、烧烤摊用气隐患较为突出,燃气使用安全风险加大。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牵头联动相关监管部门持续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一件事”全链条专项整治,紧盯“气、瓶、阀、软管、管网、环境”隐患,严格燃气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开展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用气安全情况排查,从严整治双气源双火源、私改管线、私接三通、管线跨屋等隐患。持续推进老旧燃气管道改造攻坚工作。从严整治第三方破坏燃气管道问题,严厉查处涉燃气项目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燃气企业抓实用户安全管理服务规范化建设,做好用户末端安全管理工作。


    八、消防

    三季度处于夏季高温期,加之暑假期间大型综合体、影剧院、商场等各类群众性活动现场和剧本娱乐、文博场所、温泉冰雪、影剧院、交通枢纽等重点场所人员密集,校外培训机构进入业务繁忙期,消防安全风险较高。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后,生产企业和仓储物流场所火灾荷载大。随着气温升高,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燃气使用等因素交织叠加,火灾风险进一步增加,易发生“小火亡人”事故。

    消防救援支队要牵头加强全市火灾防控工作,持续开展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等整治工作。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城中村、出租房、“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校外培训机构、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古城古镇和文物古建筑、民族宗教活动、大型综合体、商场市场、物流仓储等场所火灾隐患,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严格依法查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规电气焊和用火用电、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关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九、特种设备

    夏季高温条件下,特种设备易因通风降温不到位导致故障发生,强降雨等天气可能导致设施设备进水发生故障,加之气瓶、压力容器和管道等特种设备易产生超温超压现象,发生泄露、爆炸等事故。暑假期间,群众出游活动频繁,景区景点、公园、游乐场等场所的大型游乐设施和大型综合体、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电梯、气瓶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风险增大。 此外,随着生产经营活动日趋活跃,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新员工和转岗工人较多,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等问题不断累积。存在场内机动车安全管理松懈、压力容器和管道带病运行、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违规操作等风险隐患。

    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组织全市特种设备单位开展隐患自检自查自改。要强化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设备使用登记及检验情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设备日常运行、检查维护及记录情况,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等。住房城乡建设、水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强化监管行业领域建设施工项目内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十、城市运行安全方面

    雨季汛期,强降雨和大风天气较多,易对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等设施安全稳定性造成影响。供水、供电、供气和清淤、排水等作业增多,有限空间作业同步增多,中毒窒息事故风险增加。此外,涉水库水电站的河道易因放水导致事故发生。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滇池管理、民政、卫生健康委、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要重点开展内涝隐患点排查,强化监测预警,设立醒目警示标牌,做好疏通河道、管涵、清淤排污、高空作业中的事故防范工作。加强自建房、地铁、户外广告设施、玻璃幕墙、外墙砖、渣土垃圾受纳场、供电用电等的检查,对存在隐患的,要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排险措施,确保安全。要对养老院、敬老院、老年公寓、娱乐场所、医院等医疗卫生场所、商场市场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安全。要强化落实水库水电站放水安全预警联动机制,加强放水风险信息共享,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防范放水安全事故(件)发生。



    来源 | 昆明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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