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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昆明市高处作业人员技能培训:高处作业的基本安全措施

    时间:2022-10-06关注:578

    摘要

    高处作业: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以下作业。

    将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拆分为“悬空作业”、“攀登作业”,覆盖原作业范围。主要考虑“悬空作业”、“攀登作业”属于两类不同的作业,一般由不同人员操作,实际工作中很少重复,拆开后能更加准确界定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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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处作业的基本安全措施


    1、凡是临边作业,都要在临边处设置防护栏杆,一般上杆离地面高度一般为1.0-1.2m,下杆离地面高度为0.5-0.6m;防护栏杆必须自而下用安全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

    2、对于洞口作业,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板、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常说的“有孔必有盖”,这也是日常作业过程中开的孔洞为何要及时隔离或恢复的原因)3)进行攀登作业时,作业人员要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能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4、进行悬空作业时,要设有牢靠的作业立足处,并视具体情况设防护栏杆,搭设脚手架、操作平台,使用马凳,张挂安全网或其他安全措施;作业所用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技术鉴定方能使用。

    5、进行交叉作业时,注意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层。(隔离措施)

    6、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电梯的进出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时,防护棚应设双层。

    7、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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