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普法 | 企业超量储存危化品,执法处罚消隐患
时间:2023-08-16关注:
危险化学品种类多,具有腐蚀、爆炸、燃烧等特性,其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等环节法律法规都作了明文规定。本案例严格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查处企业存在超量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推动企业及时消除风险隐患,提升企业风险辨识能力。
案例回顾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黔西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化工有限公司实施人民币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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