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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红河州矿山安全生产培训: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类案例

    时间:2022-11-24关注:326

    摘要

    一、矿山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1、对所担负监察区的安全工作负责。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法规,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3、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依据法规、法则检查现场作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及处理意见。

    4、对工作中查出的不安全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做好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3条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如建筑施工安全员要参加住建系统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取证;道路运输单位安全员要参加交通运输系统安监部门组织的培训取证;危险品、矿山及其他单位安全员取证由政府安监局负责。

    报考咨询:18206863120(微信同号)

    二、金属非金属矿山(地下矿山)安全员管理人员报考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金属非金属矿山(地下矿山)安全员管理人员报名资料:

    1、本人复印件(正反两面)1份;

    2、本人近期一寸白底照片1张;

    3、初中或初中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四、考试形式:

    本人参考、单人单桌、只考理论机考,及格均分为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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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证书性质:

    金属非金属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员管理员证,发证机关:应急管理局(原来的安监局)证书1年一审,3年一换。报名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培训,考试,并且取得理论成绩合格后,由发证机关制证后方可取得。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类案例


    案例9  某矿山坠罐事故调查处理

     

    1.情景描述

    某铁矿提升系统采用双罐笼单层单车提升,提升高度为241m,罐笼配置了防坠系统,采用两根对角式布置的防坠制动钢丝绳。井口采用机械化自动操车,由信号工在信号室内集中控制安全门、摇台、阻车器、推车机的动作。副井的信号控制分程控、手动、检修3种工作状态,均有指示灯提示。

    2012年3月14日24时,该矿提升机房两名操作人员进行交接班工作,副井信号房内的两名信号工也开始进行工作交接。3月15日零时36分,13名工人在候罐区等待罐笼,信号工在信号盘处于检修控制模式时便打开安全门。工人进入罐笼后,在井口摇台未完全抬起时,信号工便进行了放罐操作。由于井口摇台未抬起,罐笼上端卡在摇台上而停止下行,但卷筒仍然在运行,松绳保护器因钢丝绳出绳口临时安装防寒防尘挡板而失效,提升钢丝绳松落在罐笼顶部。随着钢丝绳松落,罐笼承重迅速增加,造成罐笼脱离摇台而急速下坠,并导致钢丝绳抻断,罐笼失去控制,直线向下坠落。罐笼防坠装置由于锈蚀失效也未能启动,罐笼直接坠入井底,造成罐笼内矿工全部死亡。

    当地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主要领导带领县应急办等部门的负责人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开展救援指挥工作,并及时向上级市政府报告。市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领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现场指挥抢救。现场成立了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4个工作组,分别负责现场救援、医疗救助、维护秩序和善后处理,迅速调集了1台应急供电车、2台消防车、10余台救护车辆,参与救援人员110余人。截至15日22时30分,13名遇难人员遗体全部升井,救援工作结束。

    2.案例说明

    本案例包含或涉及下列内容。

    (1)事故的性质。

    (2)事故的分类、分级。

    (3)事故报告程序、内容和要求。

    (4)事故调查的程序和方法。

    (5)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的职责。

    3.关键知识点及依据

    (1)事故的性质和分类。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

    (2)事故分级,事故报告程序、内容和要求。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事故调查程序和方法。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该履行的职责。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注意事项

    (1)提升机房只有一名操作人员,缺少监护司机。

    (2)信号工在信号盘处于检修控制模式便打开安全门,给出放罐信号。

    (3)松绳保护器、防坠器因日常使用、维护保养不当未起作用,导致坠罐。

     

     

    案例10  某铁矿特大透水事故案例分析

     

    1.情景描述

    某铁矿于2002年8月建井投入生产,先后建成竖井5条、斜井3条。企业在册职工150人,其中井下职工100人。铁矿设计生产能力为60×10*t/a,采用充填法开采生产,实际生产能力为45×10*va。2006年6月,该铁矿取得了所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007年1月16日23时许,矿值班员接到报告说1号斜井出水。值班员在要求撒人的同时,向矿里汇报了情况。值班副矿长发现35名矿工被困井下后,一方面通知铁矿矿长,另一方面于17日4时安排人员从3号斜井开始打平巷,施救井下遇险矿工。

    事故发生后,铁矿所在地政府启动了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工作。国家和所在省领导对事故高度重视,分别对事故的抢险救援等作出明确批示,提出具体要求。17 日下午,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紧急调运特种高速钻机等专用设备,用直升机运抵事故现场,7个单位共2000多人参加了事故抢险救援工作。18日上午11时左右,通过采取开掘3号斜井联络巷、清排淤泥和抽水等措施,成功救出6名被困矿工。26日,经各方专家论证,井下人员已无生还可能,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停止。

    该透水事故共造成29名矿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20万元。

    2.本案例包含或涉及下列内容(1)事故的性质。(2)事故的分类、分级。(3)事故报告程序、内容和要求。(4)透水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3.关键知识点及依据

    (1)事故的性质和分类。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2)事故分级,事故报告程序、内容和要求。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3)事故调查程序和方法。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单位负责人和各级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该履行的职责。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案例11  某尾矿库溃坝事故分析

     

    1.情景描述

    某矿业公司尾矿库20世纪90年代初建成并投入运行,初期坝坝高20m,后期最大坝高34m,设计总库容27×10°m2,属四等库。由于擅自进行3次加高扩容,事尾矿库实际库容为100多万立方米,坝高50m,坝长164m。从2006年4月1日开始,该公司按照未经审查批准的传真图纸实施第六期加高扩容,截至事故发生时,坝体已施工83m。

    事故发生当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人员对尾矿库进行加坝扩容作业。18时24分左右,第四期坝体外坡坝面出现蠕动变形,并向坝外移动,随后产生剪切破坏,沿剪切口有泥浆喷出,发生溃坝,形成泥石流下泄,4名作业人员及下游9户村民共15人死亡、2人失踪、5人受伤、76间房屋毁坏,约12×10*m3尾矿渣下泄,部分矿渣及污水流入当地河流。事故发生后,尾矿库所在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全力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及时紧急修建围堰和净水坝,拦截控制下泄尾矿渣,实施改河工程,将清水河道与污染源彻底分离,并采取放水减压措施,确保坝体稳定。

    2.本案例包含或涉及下列内容

    (1)事故的性质。

    (2)事故的分类、分级。

    (3)事故发生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

    (4)尾矿库溃坝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

    3.注意事项

    (1)尾矿库达到最终设计坝高后,未进行论证、设计,擅自进行3次加高扩容。

    (2)2006年4月又在未进行论证和正规设计的情况下,继续加高扩容,导致坝体失稳,发生溃坝事故。

     

     

    案例12  铁矿创建安全标准化

     

    1.情景描述

    某铁矿为采选联合企业,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竖井开拓、无底柱分段崩落法回采,开采规模为年产原矿330×10*t,服务年限为30年,最终产品为铁精粉。矿山附属有日处理10000t原矿的选矿厂和终期库容4500×10*m3、坝高196m的尾矿库。

    该矿2008年8月着手安全标准化系统创建工作。在随后的一年多时间,该矿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导则》(AQ2007.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 2007.2)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尾矿库实施指南》(AQ2007.4)的规定,先后完成了骨干培训、企业安全生产现状评估、安全标准化系统策划和制度文件起草等工作。2009年12月18日,该矿以红头文件正式发布了上述制度文件,并规定自即日起执行。2010年6月10—12日,该矿实施了安全标准化系统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企业安全标准化等级自评为二级。2010年7月,该矿按规定委托某安全评价机构对其安全标准化系统实施外部评价。

    评价机构现场评价发现∶①尾矿库坝面有纵向裂缝,坝端无截水沟,山坡雨水冲刷坝肩②部分采场顶板有发生大面积冒落的可能③实测部分巷道和采场风量、风速、风质不能满足安全规程规定等。最终,评价机构在评价报告中给出该矿安全标准化等级为三级。2010年9月,该矿向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提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的认定申请。

    2.案例说明

    本案例包含或涉及下列内容

    (1)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基本概念。

    (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依据。

    (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核心内容。

    (4)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等级评定要求。

    (5)安全生产标准化要素评价(审核)方法。

    3.关键知识点及依据

    (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导则》(AQ2007.1)及相应的实施指南、评分办法。

    (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核心内容。《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导则》及相应的实施指南、评分办法。

    (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等级评定要求。包括企业安全标准化系统运行时间(6个月以上)、特殊要求或否决条件、等级确定方法、具有多类(露天、地下、选矿厂和尾矿库)或多系统(两个以上独立生产系统)的等级评定原则、外部评价争议处置原则等。《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09〕80 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1〕177号)。

    4.注意事项

    (1)案例中尾矿库属病库,应先行整改。

    (2)案例中作业现场存在重大风险,评价(审核)时需关注安全生产组织保障、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检查、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应急管理等多个相关要素的运行情况。

    (3)案例中只做了骨干培训,而安全标准化的创建工作强调全员参与。

    (4)评价人员在实施评价时要综合运用文件资料查询、相关人员问询、现场实际察看所获取的信息作出判断,并关注要素之间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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